【问题】
员工在公司内部期刊上发表文章获得的稿酬,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
根据国税函〔2002〕1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 ,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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