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华侨从海外汇入境内赡养家属的侨汇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华侨从海外汇入赡养家属的侨汇等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0)财税外字第196号 规定,中国银行总行反映,华侨从海外汇入赡养家属的侨汇等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经研究明确如下:一、华侨从海外汇入我国境内赡养其家属的侨汇,免征个人所得税;二、继承国外遗产从海外调入的外汇,免征个人所得税;三、取回解冻在美资金汇入的外汇,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信息为收费会员专享内容,此条免费。想获得更多专业答疑或精彩会员内容,请注册为会员或与客服联系申请成为收费会员。
立即成为会员>> 详情请致电010-82318888 或400 810 4588!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赠送辅导基金 3.期刊发表论文 4.会员专享期刊
5.内训直通车 6.财税图书馆 7.专家上门 8.财税法规库
新政解读、视频直播课
财税移动课程、财税手机报实务网络课程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