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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于何时,向哪里申请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06-22
普通

  【问题】

  应该于何时,向哪里申请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答案】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每年组织2次,申请免税资格的单位应于4月30日前或10月31日前报送免税资格申请材料。

  根据财税[2014]13号文件的要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采取分级认定的方式进行。对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由省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省级认定工作小组,承担认定工作,具体报送部门请咨询省财政厅(税政处)及省国、地税局(所得税处)。

  对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且企业所得税向地税部门缴纳的非营利组织,报送资料一式两份分别至市地税局(所得税处)及市财政局(法规税政处)。

  对区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且企业所得税向地税部门缴纳的非营利组织,由区县财政、税务部门进行认定,具体报送部门请咨询主管地税机关(税政科)。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非营利组织必须先办理税务登记,然后才可申请免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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