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的研发费支出与生产经营费用无法划分,请问在计算加计扣除额时是否由税局核定?
【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因此,您公司若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划分不清的,不得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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