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物品存在货物免征增值税,是否需到国税部门审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02-19
普通
【问题】
我公司为拍卖行,近期拍卖物品中存在货物免征增值税,请问是否需要到国税部门进行审批?
【答案】
不需要,但须携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备案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8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拍卖行拍卖免税货物免征增值税的审批工作程序取消,改为备案管理。同时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应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头一个纳税申报期内,将备案材料作为申报资料的一部分,一并提交主管税务机关。每一个纳税期内,拍卖行发生拍卖免税货物业务,均应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免税备案手续。
因此,贵公司不需要到国税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但如发生拍卖免税货物业务,需在每个纳税期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免税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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