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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是否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01-07
普通

  【问题】

  新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是否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

  【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新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以下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所以,新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未规定是否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只要符合研发活动的规定,不属于上述行业的,可以适用新文件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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