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核定征收的企业,对外捐赠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附件第六条规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其中: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一不征税收-免税收入)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根据此规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没有可扣除项目,因此其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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