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用其他公司抵债的房子再抵债,营业税如何缴纳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11-25
普通
【问题】
房地产公司欠我公司工程施工款,用开发的房子抵偿欠款,我公司再将房子抵给别人还债,那我公司的营业税如何缴纳?
【答案】
贵公司取得房地产抵债的房子后,再用于偿还公司所欠其他单位债务的,应该视同销售行为缴纳营业税,计税依据-营业额按如下政策确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三、关于营业额问题(二十)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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