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5月份拿了手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了,7月份申报增值税时候做了转出,因为该手机为员工福利,那么转出时候,我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答案】
以此项福利计入管理费用为例,会计分录参考如下: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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