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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面会计科目和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09-16
普通

  【问题】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面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

  【答案】

  请您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相关规定:企业应正确记录和反映各项投资所发生的成本和损益。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一般需要设置以下科目:

  (一)"长期股权投资"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

  2.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采用权益法的,应当分别"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3.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或借记有关资产、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如为借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宁的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贷记"股本",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如为借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等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按付出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或借记有关资产、负债科目,按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如资产处置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科目或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购买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在购买日按照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按照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总额,贷记"股本",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企业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以非企业合并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现金、非现金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处置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科目。

  (3)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4)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①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中企业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本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应将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应收款"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除按照以上步骤已确认的损失外,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的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除上述情况仍未确认的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损失,应在账外备查登记。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处理。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

  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③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依次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和本科目(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④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和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权益变动),贷记"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一一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5)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原己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对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进行会计处理。按照上述原则可以转入当期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应按结转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应按结转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平只一一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一一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本科目核算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2.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3.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准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同时结转己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三)"应收股利"

  1.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2.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3.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

  (1)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按应归本企业享有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2)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四)"投资收益"

  1.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2.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

  (2)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中企业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一一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未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或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而冲减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长期净投资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一一损益调整"、"长期应收款".除按照上述步骤已确认的损失外,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将承担的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预计负债".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的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借记"预计负债"、"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一一损益调整"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原己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对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进行会计处理。按照上述原则可以转入当期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应按结转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人"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应按结转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一一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一一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人"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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