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个人向企业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可否在个人所得税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07-22
普通

  问:个人向企业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不得扣除。

  一、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免税所得,也不属于第六条允许减除的费用;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因此, 个人向企业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不属于上述文件列举的可扣除项目,个人向企业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不得在工资中扣除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信息为收费会员专享内容,此条免费。想获得更多专业答疑或精彩会员内容,请注册为会员或与客服联系申请成为收费会员

立即成为会员>>        详情请致电010-82318888400 810 4588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赠送辅导基金    3.期刊发表论文    4.会员专享期刊
  5.内训直通车    6.财税图书馆     7.专家上门      8.财税法规库   
       财税公开课、职务特训班           新政解读、视频直播课
       财税移动课程、财税手机报实务网络课程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wcr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