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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人员临时聘的临时工,是否能列入福利费科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06-10
普通

  问:我们食堂人员临时聘的临时工,是否能列入福利费科目?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同时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规定的合理工资与福利费。

  所以,食堂人员的工资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列入福利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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