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企业负担个人的个税事宜(包含奖金部分),这部分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国税函〔2005〕715号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规定: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负担个人的个税如果单独作为其他支出了,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企业为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如果作为工资、薪金处理,一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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