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结账后,发现费用未预提,如何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04-15
普通
问:2014年结账后,年度汇算还没有做,发现2014年有20多万(比较大)的费用发票没有报销,也没有预提,但这个已经实际发生,发票现在在业务人员手里,但日期是2014年的。现在这个怎么处理才合适?
答:税务处理方面:公司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还未申报,因此2014年的费用应该的2014年申报扣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未按权责发生制计提的费用,应做专项申报,准予追补2014年扣除。
会计处理方面:可以在2015年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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