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属于高新企业,2014年度从事研发活动,领用的材料,已经费用化处理,请问这部分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要做进项转出处理?
答: 研发活动领用的原材料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所以不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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