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以按不同的功能分:商务写字楼 住宅区 社区商业用房,配套设施等来分配前期工程费,这个按面积分当然可以有对应的数据,如果是在建造时发生的建筑及安装费用,费用是合在一起的,那怎么来分?
答: 国税发〔2009〕31号明确要求开发成本要区分计税成本对象分别核算,计税成本对象的确定原则和核算程序在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因此,在实务中,平时核算一定要按要求做好基础工作,合理区分,否则在后续的企业所得税汇算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无法正确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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