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农业企业购进滴灌、喷灌,对方是免税,销售如何纳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03-18
普通

  问:农业生产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以前购进的小麦、滴灌、喷灌等,滴灌、喷灌有部分已使用,还有一部分未使用,因我们已将土地承包出去,因此将小麦、已使用滴灌、喷灌、未使用过滴灌、喷灌均折价销售,我们购进滴灌、喷灌时,对方是免税,现在销售,如何纳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113号 : 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国税发〔1993〕151: 十六、农机: 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详见文件)。根据以上文件规定贵公司如果是销售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属于免税范围。如果贵公司是销售已使用过的农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9〕9号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根据 财税〔2009〕9号文件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财税〔2001〕113号规定销售农机是免税,并没有排除销售旧农机是属于免税货物,因此建议与当地税务机关积极沟通,争取按销售农机属免税产品来执行。


 本信息为收费会员专享内容,此条免费。想获得更多专业答疑或精彩会员内容,请注册为会员或与客服联系申请成为收费会员

立即成为会员>>        详情请致电010-82318888400 810 4588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赠送辅导基金    3.期刊发表论文    4.会员专享期刊
  5.内训直通车    6.财税图书馆     7.专家上门      8.财税法规库   
       财税公开课、职务特训班           新政解读、视频直播课
       财税移动课程、财税手机报实务网络课程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wcr

今日热搜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