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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购入基金等持有至到期是否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8-22
普通
问: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取得的收益是否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

“二、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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