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地热开采业务目前还未销售,纳税义务时间是什么时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8-12
普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的规定:“第十条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的规定:“第十条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