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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企业支付的服务费,是否需要代扣企业所得税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6-06
普通
问:向境外企业支付的服务费,境外企业提供服务无需派人到境内,是否需要代扣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综上,境外企业提供服务无需派人到境内,劳务发生地在境外,则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无需在中国境内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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