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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数超过10位,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必填项目)如何填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5-13
普通
问:股东数超过10位,《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必填项目)如何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7 年版)>填报说明》规定:

“三、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 

纳税人填报本企业投资比例位列前10位的股东情况。包括股东名称,证件种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号、身份证号、护照号等),投资比例,当年(决议日)分配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国籍(注册地址)。

纳税人股东数量超过10位的,应将其余股东有关数据合计后填入“其余股东合计”行次。 

纳税人股东为非居民企业的,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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