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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人报送季报个人经营所得时,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4-11
普通
问: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报送季报个人经营所得时,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吗?  


:不可以。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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