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有没有留存比例的限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4-07
普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版)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根据上述规定,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有留存比例的限制,对于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没有留存比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