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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住房减按1.5%缴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如何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1-25
普通
问: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缴纳增值税开具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是按含税销售额÷(1+5%)计算吗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落实住房租赁税收政策操作指引》的通知(粤税函〔2022〕117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或者保障性租赁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计算公式如下: 

减征额=含税销售额÷(1+1.5%)×(5%-1.5%)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5%)×1.5%     

根据 粤税函〔2022〕117号规定,不含税销售额按含税销售额÷(1+1.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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