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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提供工程监理服务,符合跨境免税规定要办理备案手续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1-24
普通
问:纳税人向境外提供工程监理服务,符合跨境免税规定,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吗


:需要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 

第八条 纳税人发生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除提供第二条第(二十)项所列服务外,应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同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一)《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附件1); 

(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和第(十六)项服务,应提交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供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国际运输服务,应提交实际发生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

 (五)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应提交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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