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销售方对现金折扣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1-03
普通
问: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销售方对现金折扣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第六十条规定,小企业应当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前款所称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商业折扣,是指小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销售方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即财务费用。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