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成本模式计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可以按未来适用法处理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01-06
普通

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模式计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会计上可以按未来适用法处理吗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

所以,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计量改为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按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不适用未来适用法。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detail2020_v3.template.html 第285行发生错误: 广告数据未找到!code:shuishou_mjyad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