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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度大学生招用是否可以定额减免税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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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度大学生招用是否可以定额减免税收

财税【2019】22号《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延期到2025年12月31日)第二条规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所以,企业招聘当年毕业的大学生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在3年内定期减免增值税、增值税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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