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去年收到的,2020年是否要纳税调增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12-19
普通
我们2020年度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款是在2021年2月收到的,2020年是否要纳税调增收入申报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
“六、关于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问题
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
依据上述规定,贵司应该在2021年作为应收收入申报所得税,2020年不需要要纳税调增收入申报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