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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置的设备一次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后,仍存在巨额亏损如何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12-19
普通

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1月新购置的设备一次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后,仍存在巨额亏损,需要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 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商誉的初始确认。

(二)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所以,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1月新购置的设备一次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后,仍存在巨额亏损,也需要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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