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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预缴的税款可以跨项目抵减公司应纳税额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12-13
普通

公司在外地有多个施工项目,按项目在施工地预交增值税,不同预缴的税款可以跨项目抵减公司应纳税额吗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依据上述规定,建筑企业在异地提供不同项目建筑服务,需分项目预缴税款,分项目预交增值税为了是平衡各地的财政收入,但对于公司来说,都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项目,一般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都不区分项目抵扣,因此每月正常申报增值税时,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不需要分项目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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