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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货物没有取得发票,供货公司注销了如何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11-21
普通

之前我们采购货物没有取得发票,现在这个供货公司注销了,是否可以让这个公司的原法人去给我们代开一张发票,用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贵司的采购业务是与已注销的公司发生的,不能由其原法人去给公司代开销售发票。在供货单位现已注销的情况,贵司可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在税前扣除相关支出。

“第十四条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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