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留抵退税税局通知让我们调减增值税加计抵减额,是否合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06-13
普通
公司6月份收到留抵退税,税局通知让我们调减增值税加计抵减额,是否合理?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留抵退税是将未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完进项税额形成的留抵税额退还给企业,未能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本身是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因此,企业收到的留抵退税额是可抵扣进项税额,不属于不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无需调减相应的加计抵减额。建议跟主管税局再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