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无产权的车库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销售无产权的车库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19年10月)》第十问“企业销售无产权的车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解答中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企业销售无产权的车位,由于不需要到政府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为此,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应贴花。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销售无产权车位签订的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