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去年计提的工资在今年汇算清缴后发放的,如何税前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01-18
普通
【问题】
企业2021年计提的工资在2022年汇算清缴后发放的, 是采取专项申报追溯到2021年税前扣除,还是在2022年工资发放年度税前扣除?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2021年计提的工资在2022年汇算清缴前发放,可以在2021年度扣除;在2022年汇算清缴后发放,应在实际支付年度即2022年度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