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从非社员的农户收购农产品后销售免征增值税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11-18
普通
【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非社员的农户收购农产品后销售,能否免征增值税?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第一条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非社员的农户收购农产品后销售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