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青岛的企业,租入房屋的装修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10-27
普通
【问题】
公司是青岛的企业,租入房屋的装修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案】
参考原青岛国税和青岛地税的相关规定,租入房屋发生的装修费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支出,分三年摊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所得税问题解答>的通知》(青地税函[2011]4号)
13、问:企业承租房屋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答: 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装修支出,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支出,分三年摊销。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后尚未税前扣除的装修费,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二、税前扣除
(二)问:租入店铺的装修费用如何进行摊销?
解答: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整体装修支出,凡符合《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应做为长期待摊费用支出,分三年摊销。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后尚未税前扣除的装修费,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