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2016年跟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发生业务,现在可否开1%发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9-22
普通

【问题】

我们2016-2018年之间跟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发生的业务,现在结算对方现在给我们开发票,如果开1%发票,我们是可以收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此,2016-2018年之间发生的业务,小规模纳税人发的业务,适用3%税率的,不能开1%的发票。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