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离职时,未抵减完的额度可以继续抵减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8-04
普通

【问题】

企业2021年3月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定额扣减税费优惠政策。7月该士兵离职时,企业还有未抵减完的额度,是否可以在以后月份继续抵减

【答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规定:“二、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因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企业应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士兵离职时未抵减完的额度可以结转到本年度以后月份继续抵减,但是不能结转到以后年度抵减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