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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客户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没有发票章,是否有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6-07
普通

  【问题】

  我们收到客户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没有发票章,是否有效,如何验证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依据上述规定,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是可以接收的,一般可以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阅读器”打开,并进行验章。发票上有两处可以点击验章,一是右键点击发票抬头的税务局签章,选择“验证”查看签章是否有效;二是右击销售方的信息框,选择“验证”查看签章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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