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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都大于50万,是否还可以办理留抵退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5-20
普通

  【问题】

  非制造业企业去年9月份退过一次税,现在已经又满6个月,且每月与2019年3月31日比较留抵都大于50万,是否还可以办理留抵退税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规定: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只要企业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企业还可以再次办理进项税额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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