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异地有多个建筑工程项目,是否需要分项目预缴增值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5-13
普通

  【问题】

  我们公司异地有多个建筑工程项目,是否需要分项目预缴增值税,申报增值税时,用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是否也需要分项目抵减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因此,贵司异地有多个建筑工程项目,需分项目预缴税款,每月申报增值税时,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不需要分项目抵减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