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晰,是否补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综上,如果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晰而重复加盖的发票,收票方有权要求开票方重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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