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去年有4千万的费用没有发票,已纳税调增,今年8月取得发票,能在今年汇算时做纳税调减吗?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依据上述规定,您说的情况相关费用应该追补到去年扣除,不能在今年直接纳税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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