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内资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适用什么目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11-18
普通

【问题】

我公司是在西部地区注册成立的内资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适用什么目录

【答案】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规定,本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本目录原则上适用于在西部地区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执行。

  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包括: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1年第12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三)《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中的西部地区产业。

  以上目录如修订,按新修订版本执行。

  因此,西部地区的内资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适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中的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200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