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实际结算金额高于合同金额,是否需要补交印花税?
【答案】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对于第9问“某些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是否补贴印花?”的答复明确,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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