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司为高管购买的补充医疗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答案】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的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这里所说的必须是“全体员工”,只是为公司高管而购买的补充医疗保险不符合文件规定,不能予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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