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内两个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是否交增值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9-24
普通
【问题】
企业集团内两个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是否交增值税?
【答案】
参考财税[2019]20号,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之前发生的业务,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原则上可以参考,具体需要跟主管税务局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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