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都需要加盖税务机关的发票专用章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7-25
普通
【问题】
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都须加盖税务机关的发票专用章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三条第(三)项规定,代开普通发票无论使用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填开,均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 第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注:根据2010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上述规定,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须加盖税务机关的发票专用章;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须加盖税务机关的发票专用章,应加盖代开发票企业的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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