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被投资企业注销,投资方收到相当于留存收益的部分交所得税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6-05
普通

  【问题】

  被投资企业注销后,投资方收到的相当于留存收益的部分,是否要交所得税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财务人都在看:

·增值税差额纳税,计算销项税时如何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汇算清缴前取得2018年的费用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亏损发生的公益性捐赠纳税调增后还可以继续税前扣除吗

·机器设备器具500万以下一次性税前扣除是针对所有行业的吗

·简易计税项目为主营业务取得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票可否抵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